“毕竟系统任务,不对,毕竟这个城市中民众的安全是最为重要的!”
哥谭警局,鉴证科。
爱德华尼格玛,也就是日后大名鼎鼎的谜语人。
此刻正在小心翼翼的翻阅着眼前的资料。
现在的他虽然还未曾正式出道,最多就是做一些小打小闹的恶作剧犯罪,但已经足够让很多人焦头烂额了。
没人会想到,一个喜欢在犯罪现场留下谜语提示的高智商罪犯,竟然就在哥谭警局里。
就在那些想要抓捕他的人眼皮子底下,甚至还和他们每天有说有笑,甚至还在不停的给他们出谜语。
而爱德华,也知道自己这些同事,其实根本没有一个人仔细听自己的密语。
他们,不过是在敷衍自己罢了。
结束了一天的工作,爱德华尼格玛回到了自己的家。
他一进屋,就立刻仔细巡视了一圈。
自己出门之前,在门缝处夹了三根头发,现在依旧是三根。
没错!
自己出门之前,桌子上除了一个笔记本、一支钢笔和一瓶墨水外,就只有那个老旧的绿色台灯。
没错!
窗台上,那盆散发着清香气息的小野花,有着七片迷人的紫色花瓣。
没错!
卧室里,衣服按着颜色从冷到暖排列,那件绿色的西服,不按常理出牌般藏在最中间。
没错!
厕所里,自己的牙刷刷头朝外,靠在杯子左边,刚好与剃须刀的方向相反。
没错!
完完整整的巡视了一圈,爱德华表示这屋子绝对没人来过。
今天,也是安全的一天呢!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聪明,对么?”
“他们根本猜不出我们的谜语!”
“就像他们根本不知道谜语人给他们留下的线索指向哪里,更不知道谜语人到底是谁。”
“真是一群自大又愚蠢的家伙!”
下班回到家的爱德华尼格玛,将窗帘拉上,穿上了自己那身绿色的西装,对着镜子不停地自言自语着。
就好像镜子里还藏着个人似的。
说到一半,爱德华眉头微皱,他似乎从镜子中看到了什么。
刚刚他从镜子里看到,似乎有一抹火花旋转着从自己的桌子旁边消失了。
“或许是幻觉吧。”爱德华揉了揉眼睛自嘲着说:“一边配合戈登的工作,一边偷偷犯罪,我最近确实太累了。”
他长出一口气,心说,魔法什么的怎么可能真正存在呢?
相比于魔法,犯罪才是哥谭永恒的主题。
突然,他猛地转过身,看向了自己的书桌。
在书桌上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了一封信。
爱德华知道,这绝不是自己的东西,甚至在自己刚刚回家的时候,这信封还不在桌子上!
自从开始进行犯罪活动之后,他便开始习惯性的记住自己出门和回家时,家中的所有物品的状态。
所以问题来了,这该死的信封,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爱德华不禁想到了刚刚那抹旋转着消失的火花。
难道那不是幻觉?
爱德华将桌子上的信封拿起,仔细端详了起来。
这是一个很普通很廉价的信封,简直粗糙和纤薄到了极致!
随便在哪个杂货店都可以用几美分买到。
并且看得出来,作者包装的极为不用心,或者说非常随意。
因为信封封口上的火漆,足足歪了一点五厘米!
“真是个不够谨慎的家伙!”
说着,爱德华泛起了纠结。
他在纠结要不要打开这封信,因为他摸不准这封信是谁送来的,那人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以及,信封之中会不会有什么特殊的小机关。
比如毒气,暗器什么的,只要一开就会被触发的那种。
想了想,爱德华用拇指和食指捏起信封,将其举到了日光灯下。
日光灯发出的光亮透过信封,爱德华清楚的看到,这里面除了一封信以外,什么其他的小机关都没有。
但是当爱德华眯起双眼,仔细看起信封中信件上的单词之时,他立刻将这封信扔了出去。
就好像这封信十分烫手一般。
因为,他在里面隐隐约约看到了一个单词。
r-i-d-d-l-e-r。
谜语人!
看着被自己扔到地上的信封,爱德华深吸了一口气。
他咬了咬嘴唇,强压下自己惊恐的情绪。
“没什么好怕的!”
“不管送来这封信的家伙是谁,他应该都对我没有太大的恶意。”
“否则他只要前往哥谭警局,把这消息告诉给戈登那群家伙就好了,那样还能拿一笔不菲的赏金。”
吐出一口气,爱德华重新走到了信封边上,蹲下身捡起了信封。
轻轻弹去信封上的灰尘,爱德华率先拿起特殊的蓝光灯仔细的照向信封,想要找到对方的指纹。
身为哥谭警局鉴证科的职员,只要这家伙有过案底,爱德华就确信自己可以凭借指纹,找到这个发现了自己秘密的家伙。
然后把他吊死在路灯上。
可是直到爱德华把整封信都看了一遍又一遍,依旧有找到对方的指纹。
“这家伙还真是谨慎”
爱德华无视了自己前后不一致的话,心一横,直接打开了信封。
如果对方想要和自己宣战,那么就来吧!
爱德华小心翼翼的拆开信封,将里面的信笺拿了出来。
展开信封,里面这样写道。
亲爱的谜语人:
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可我永远知道你是谁。
绿色的西装,紫色的衬衫,领带上有着大大的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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