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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塾网 >> 断案大明:我老板是朱元璋 >> 第330章

耿炳文是朱元璋的的濠州(今安徽凤阳)老乡,他的父亲耿君用是朱元璋最早期的左膀右臂,早在朱元璋第一次回乡征兵时,耿君用便加入了起义军,属于和徐达、常遇春一批的元老。很快,耿君用因军功卓着被朱元璋任命为管军总管,但不幸的是,在至正十六年(公元1356年)攻打张士诚的宜兴之战中,耿君用战死沙场。耿君用死后,朱元璋悲痛万分,就让耿炳文承袭父职。

耿炳文承袭父职后,战功赫赫,屡次打败张士诚的军队,历任总兵都元帅、大都督府佥事等要职。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朱元璋大封功臣,耿炳文获封长兴侯,食禄一千五百石,世袭罔替。

封侯拜将不难,难的是“权倾朝野而朝不忌,功高盖主而主不疑”。洪武王朝31年期间,朱元璋从未停止过屠戮功臣,但耿炳文却能在腥风血雨中遗世独立,活到最后。究其原因,除了军功和其父在朱元璋心中的特殊地位,更要归功于耿炳文自身的性格特点和处事风格。

耿炳文虽为武将,却深谙为臣之道。从胡惟庸到李善长,从蓝玉到傅友德,耿炳文眼睁睁地看着文武群臣一个个、一波波惨死在了朱元璋的屠刀下,他也曾惶惶不可终日。不同于汤和的见好就收、急流勇退,耿炳文保全自我的方法是谦卑到尘埃里,其中最典型的事例就是“自比作狗”。

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耿炳文邀请翰林学士刘三吾撰写了一篇《追封三代神道碑铭》。写这种碑铭的惯用手法就是吹嘘自己的功德,但耿炳文则恰恰相反,他一心收敛光芒,再三叮嘱刘三吾措辞一定要谦卑低调,尽可能把自己的那些战功都归于朱元璋,并以刘邦的“功人功狗论”为参考,说自己不过是听指挥的猎狗,朱元璋才是发号施令的猎人,战功在人而不在狗。

刘三吾按照耿炳文的嘱咐,最终成文是这样的:“是功也,狗之功也,其敢以自名?今故为三吾言之也。然则侯前后所历战,百战百捷,其功大矣,侯虽不敢自名其功。而功之在侯,犹猎之不能忘犬,犬之不能忘所自也。如此其克有今日也,宜哉!”(节选自《敕赠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荣禄大夫柱国秦王左相兼陕西行中书省右丞长兴侯耿炳文追封三代碑铭》)

耿炳文自比作狗,谦卑至此,实则是在释放一种信号:我愿忠诚如狗,绝不敢居功自傲。朱元璋因此对耿炳文十分放心,自始至终信任他,重用他,并把他留给朱允炆作为股肱之臣。

耿炳文的自保之道的精髓在于低调,在于谦卑,更在于懂得摆正自己的位置。

至于耿炳文的最终结局,有两种说法,其一是死于靖难之役中的真定之战,其二是兵败真定后,朱允炆以李景隆代耿炳文为主帅,朱棣篡位登基的第二年,耿炳文遭到刑部尚书郑赐、都御史陈瑛的弹劾,说他的衣服、器皿上有龙凤的图饰,大逆不道,耿炳文因此畏罪自杀而死。

但不论怎么说,用这样的一个擅长防守的大将去负责进攻燕王朱棣,这样的安排也够让人郁闷了的,但眼下的朱允文也没有更多的选择,毕竟能打的将领都已经被自己爷爷朱元璋杀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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